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上海將開始2011年燃氣助動自行車年檢和牌證換發。 不年檢將禁止上路
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上海將開始2011年燃氣助動自行車年檢和牌證換發。本次年檢換牌結束后,未參加年檢換牌的在用燃氣助動自行車禁止上道路行駛,違規車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凡懸掛2006式號牌(有效期至2009年底)、未達到報廢日期的燃氣助動自行車所有人,應到所屬區(縣)公安分(縣)局交警支(大)隊非機動車管理所參加車輛年檢和牌證換發。
但2005年11月1日以后因失竊、火災等原因辦理過更新注冊登記的燃氣助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提出年檢換牌申請的,經核對確認,可以參加車輛年檢和牌證換發。2011年1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燃氣助動自行車不需參加本次年檢,直接換發牌證。
此外,根據《關于本市液化石油氣助動車鋼瓶定期檢驗的通告》規定,凡注冊登記滿5年(含)的燃氣助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在辦理鋼瓶定期檢驗,出具《上海市液化石油氣鋼瓶送檢合格憑證》后進行車輛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