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海協會與臺灣;鶗玻踩赵谂_灣桃園舉行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一次例會。經合會召集人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臺灣;鶗倍麻L高孔廉分別在會議上致辭。經合會大陸首席代表、海協會特邀顧問姜增偉與臺方首席代表共同主持商談。會議就經合會工作小組設置、啟動《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后續協議磋商、回顧和評估ECFA早期收獲計劃執行情況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并取得多項共識。
會議決定成立經合會第一批工作小組,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負責相關協議的磋商、推動相關領域的合作。
會議回顧和評估了早期收獲計劃的實施效果,一致認為早期收獲計劃實施開局良好,進展順利,成效初顯。雙方還交流了早期收獲計劃實施的經驗,為進一步落實早期收獲計劃提供了保障。
會議充分肯定了兩岸投保協議商談取得的積極進展,并宣布啟動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等3個協議的商談,全面啟動了ECFA后續協商工作。
此外,雙方還就兩岸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事宜交換了意見。雙方表示,將通過經合會平臺積極推動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為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提供便利。
雙方認為,經合會作為兩會框架下ECFA及其相關議題的執行和磋商機制,兩岸經貿領域制度化協商的重要平臺,必將對深化兩岸經貿交流、密切兩岸經濟關系發揮重要作用。雙方愿以積極務實的態度,穩步推進ECFA后續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果,促進兩岸經濟繁榮、增進兩岸人民福祉。
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 成立于2011年1月6日,是依據大陸海協會與臺灣;鶗炇鸬摹逗{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而成立的執行與磋商機構。
2010年6月29日,海協會會長陳云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其中第11條規定,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該協議相關的事宜。
在具體功能上,“經合會”負責完成為落實ECFA目標所必需的磋商,監督并評估ECFA的執行,并解釋該協議的規定,通報重要經貿信息等,因此被視為大陸與臺灣深化經濟合作的重要平臺。
今年1月6日,海協會與;鶗汀敖浐蠒毕嚓P問題進行溝通,并換函通報了委員會成員名單,發表了新聞稿,標志著“經合會”正式成立。
經兩岸兩會協商,“經合會”采取雙首席代表制,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經海協會與;鶗䥇f商: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與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作為委員會會議召集人;大陸方面委員會首席代表是海協會特邀顧問姜增偉(商務部副部長),代表包括商務部等7個部門的海協會理事、專家。委員會臺灣方面首席代表為梁國新(臺灣經濟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未來可視議題需要調整和增補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