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非洲第三大石油生產國的利比亞因內戰不斷迫使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對其進行制裁;科威特政府也不得不采用催淚瓦斯驅散示威者;而頭號石油出口國沙特也不消停:一邊忙著給鄰國巴林“滅火”,另一邊還要擔心自家后院會不會起火。
國際能源機構在3月15日發布的最新月度石油市場報告指出,西亞和北非地區的不穩定局勢已經給市場帶來諸多不穩定因素,而且目前的高油價會對全球經濟的復蘇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作為世界上的重要產油地區,中東、北非地區政局不穩再一次牽動著全球經濟的神經。這個時候,寧靜的北極地區豐富的油氣資源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一些石油巨頭已經捷足先登,開始實施各自的油氣開發計劃。不過,在北極地區開發雖然不用擔心會發生騷亂,但是北極特殊的地理環境卻產生了另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環保。
“第二個中東”油氣資源豐富
北極地區擁有豐富油氣儲量。目前關于北極地區油氣儲量的最詳實的評估由美國國家地質勘探局于2008年作出,這份耗時多年的報告指出,北極地區擁有原油儲量900億桶,天然氣儲藏超過47萬億立方米,其擁有全球13%沒有探明的石油儲量和30%沒有開發的天然氣儲量。北極地區油氣資源當時估價約為30萬億美元,相當于美國、日本、中國、德國與英國2007財年GDP的總和,因此也有人把北極稱作是“第二個中東”。
雖然目前看來,這些油氣資源因為自然條件的限制很難立即被開發,但是全球氣候變化帶來的影響卻不容忽視。2010年英國《泰晤士報》報道的一項研究表明,在20年內的某一個夏季,北極的冰就會全部融化。近日美國專家也預測,2030年前隨著冰蓋融化,北極地區的油氣資源可以為各國開采。因此,各大石油巨頭現在已經在未雨綢繆,紛紛將目光轉向北極地區豐富的能源。
各大石油巨頭紛紛染指
2011年3月3日,法國石油巨頭道達爾公司對外宣布,公司斥資40億美元收購俄羅斯****的獨立天然氣生產商Novatek公司12%的股份。此舉使得道達爾公司能夠參與到俄羅斯北極圈地區的液化天然氣項目。此前的1月,英國BP公司斥資78億美元收購了俄羅斯國有石油公司Rosneft的股份,并達成協議聯合開發俄羅斯北極地區石油和天然氣礦藏。與此同時,路透社也報道說,貫通加拿大北極地區、價值162億加元的麥肯茲谷天然氣管道項目已于本月10日獲加拿大政府批準。
格陵蘭島政府和居民也對北極地區油氣開發充滿期待。因為急于想通過能源開發擺脫對丹麥的經濟依賴,所以格陵蘭島屢屢對石油天然氣公司示好,環保組織卻特別不受待見。到目前為止,格陵蘭島已經作出了20項在北極巴芬灣地區進行石油和天然氣開采的授權許可,殼牌公司、埃克森美孚公司、挪威國家石油公司、丹麥馬士基公司和英國凱恩能源公司等均參與其中。
環保問題刻不容緩
盡管在開發北極問題上,石油公司表現得躍躍欲試,但是環保人士還是對開發北極充滿了擔憂。特別是去年BP漏油事件的發生,使人們認識到了漏油對海洋生態的極大破壞。而對于遙遠寒冷的北極來說,一旦發生漏油事故,對本來脆弱的生態系統將會造成致命的打擊。由于低溫氣候下恢復慢和高度季節性的生態環境,北極圈對石油泄漏危害的抵抗能力較弱,對遙遠的寒冷地區,尤其是海平面下存在冰山的地區實施清潔工作也十分困難。
一些環保組織在保護北極環境方面也不遺余力,其中表現最為活躍的便是綠色和平組織。在1月份BP公司與俄羅斯石油公司達成協議時,該組織就對BP進行了猛烈抨擊。有時他們也會采取更為激進的措施,去年8月31日,綠色和平組織的四名志愿者為了阻擋凱恩公司在北極地區的開采工作,曾繞開守護的警察和軍方,爬上了該公司位于格陵蘭冰冷海域的鉆井平臺。
需要一個“北極條約”嗎
北極地區的有序開發,亟需一個明確的政治或法律架構;各國在北極資源以及航線上的分歧,也需要依照法律來調解。否則,這個地區很有可能會出瘋狂的資源掠奪,而伴隨資源開采而來的環境污染,也會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但是目前北極地區的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大多是采取沒有約束力的協議、宣言等,而非公法或條約。這種“軟法”形式的合作機制缺乏實施的保障,很難應對北極日益緊迫的生態損害。
在墨西哥灣漏油事件發生后,呼吁締結一個“北極條約”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他們希望以公約的形式規范在北極地區所進行的捕魚、通航以及油氣開發活動。
去年4月底,在全球享有盛譽的、****的獨立性非政府環境保護組織之一的世界自然基金會就公布了3份長篇報告,報告中呼吁要建立一個“北冰洋框架協議”,從而對在北冰洋地區發生的可能影響海洋環境的活動進行規制,以建立一個“基于生態保護的海洋管理”機制。
實際上,起草一個公約來處理北極問題并不是一個新議題。多倫多大學的政治家富蘭克林·格非里斯于1979年,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全球事務處的前負責人林肯·布魯姆菲爾德于1981年,戈爾巴喬夫在1987年都先后提出過類似的建議。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也有一些專家并不認同參照《南極條約》的方式達成一個“北極條約”。他們認為南北極在地緣政治和治理環境方面有著巨大差異,南極的主體是一塊1400平方公里的冰雪大陸,而北極的主體卻是一片由主權國家領土環繞的海洋,北極的問題實質是海洋問題,這些問題可以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決。
無論如何,北極地區豐富的自然資源和惡劣的開發條件、脆弱的生態環境及其對全球環境變化的影響等問題均已超出了國界,超出了任何一個國家單獨行動的能力與范疇,都需要國際社會的統一行動才能加以解決。“軟法”也好,“硬法”也罷,維持北極地區的生態平衡才是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