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石油股東大會間隙,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中石油天然氣進口價格仍然虧損,國內天然氣價格偏低,天然氣定價機制亟待改革。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昨日表示,國內天然氣定價機制需要改革,價格的調整必須與資源、市場有效結合起來。此前有媒體援引中石油內部人士稱,中石油2010年進口中亞天然氣64億方,虧損50億元。
盡管社會和輿論對石油巨頭抱怨進口天然氣出現虧損,有些不服氣,甚至反感,但作為一名普通城市居民,對于天然氣、水、電、供熱等生活必須品,架構新的系列價格形成機制,仍是理解與支持的,這不僅是國家發展戰略的需要,也是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的主旨,更為重要的是,利用價格這個杠桿,確實是可以減少資源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然而,雖然國家對天然氣定價機制進行改革,有不少好處,并得到業界的認同和支持,但筆者覺得, 政府職能部門在制定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方案時,一定要兼顧公眾的切身利益,不要以理順價格機制的名義,恣意損害公眾的利益,讓普通百姓當“冤大頭”。
我提出上述觀點,并非憑空想象,是有事實依據的,要想架構天然氣定價機制,應先厘清三個問題:首先,天然氣定價制約機制不能缺位。在以往包括天然氣、自來水、石油等能源價格的調整過程中,消費者由于力量對比懸殊,缺乏強有力的博弈能量,很難在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制約作用。如此以來,像天然氣壟斷企業,難免出現以價格與價值不符、用價格杠桿促進能源節約為借口,謀求不斷提高天然氣價格,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而增加自身經濟利益。
其次,天然氣成本構成不能是一筆糊涂賬。國內城市天然氣價格包括出廠價、管輸價、城市管網價三部分,出廠價加管輸價形成門站價,目前定價機制是上、中游國家定,下游地方定。這種定價模式,很難杜絕上下游都根據自己的利益****化設定天然氣定價方案,那么,處于最終端的消費者自然會消費高企的天價氣價格;更為重要的是,進口天然氣價格比國產天然氣高出多少,應該有一個準確的數字;還有,國產天然氣在總供應量中占比例多少,成本是多少,更應該給公眾一個說法。
最后,不合理、甚至額外的開支,會不會分攤到天然氣定價的成本中。就目前而言,壟斷企業高福利、職務消費、揮霍浪費甚至貪污腐敗,會不會變成天然氣定價機制生成的價格成本,公眾心里沒有底。比如,中石化辦公大樓的一個吊燈竟然就花費了156萬元,中石化利用福利在首都黃金地段進行團購、中石油職工平均年薪13.4萬,管理費用日均3.3億,中石化百萬酒單……一方面天天把“虧損”掛在嘴邊兒,找國家漲價,一方面卻是揮金如土,給小團體大發“紅包”,這樣如何服眾?
天然氣資源屬于國家和全民的,因此,它的定價機制改革,一方面要讓消費者積極參與,展開公開公正的博弈,最終擁有話語權;另一方面,所有天然氣成本因素,都要曝曬于陽光之下;此外,嚴格控制天然氣企業的職能消費、福利,以及遏制企業高管腐敗現象的屢屢發生。惟此,消費者才會對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沒有異議,積極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