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15時許,湖北房縣質監局工作人員接到群眾電話舉報稱:在縣法院門口一商店內,有人被液化氣鋼瓶爆炸所傷。
接報后,房縣質監局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得知受傷人員已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后,對現場進行了調查。經過現場查看和對現場人員的調查了解,此次事故傷者系液化氣代灌人員,在幫用戶安裝購買的已充裝液化氣新鋼時,由于操作不慎,不幸被燒傷,不屬于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為化解矛盾,安撫傷者,避免出現新的不穩定因素,房縣質監局工作人員一方面趕赴醫院查看傷者病情,了解事情經過;另一方面趕赴用戶購買液化氣鋼瓶的銷售店,對該店銷售的液化氣鋼瓶進行檢查,并將同一型號的4只液化氣鋼瓶扣押至該局做進一步送檢。
房縣質監局本著不推諉、不偏袒的原則對此次事件進行了協調,并組織了兩次調解,最終使三方達成協議,事件得到了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