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壟斷、引進競爭,形成更有效、充分的市場環境,是公用事業發展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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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能源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之一。
《決定》中關于能源的內容涉及多個方面,其中備受業內關注的是,要求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健全監管體制機制。
能源行業具有自然壟斷屬性,包括電力、油氣等行業。在電力行業,輸電網、配電網、電力調度及交易機構等屬于自然性壟斷。圍繞電網方面的改革,也是近年來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決定》的上述表態,意味著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有望進一步加快。
“推進包括電網企業在內的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企業獨立運作,一直是近些年的改革方向。二十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明確要加快推動,是非常重要的信號。”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對界面新聞表示,“這些具有資源壟斷屬性的企業不應參與市場競爭,就需要保證它們在政府有效的監管下,保持高效、獨立地運行。”
打破壟斷、引進競爭,形成更有效、充分的市場環境,是公用事業發展主旋律。曾鳴表示,近些年,中國已作了多方努力,想讓電網成為真正的公共事業企業,但還不夠,仍需要進一步的改革,將其與市場相關的業務進行再分離。同時,對電網企業的監管政策,也應進一步的完善,使它更好地獨立運營。
對于不具備自然壟斷屬性的電力業務,則需要進一步讓其市場化。“但因為電力是個特殊商品,即便走向市場,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也要有一定的管理措施,和市場相結合。”曾鳴稱。
自2002年起,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已邁入22個年頭。2002年12月,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下稱電改5號文),提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的16字方針。
2015年3月,《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稱電改9號文)公布,啟動新一輪電改。電改9號文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逐步形成競爭充分、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市場體系,明確“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并建立輸配電價機制,計劃在售電側引入競爭,以及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
“管住中間、放開兩頭”,即管住自然壟斷屬性的輸配電網;放開發電側和配電側,這些屬于競爭性環節。
截至目前,這一電力市場總體格局初步形成。中國相繼出臺了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等一系列文件,中長期與現貨市場協同開展,形成了包括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交易的電力市場體系,并組建了北京和廣州2個電力交易中心和33個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并實現相對獨立運作。
但電改5號文所提的“輸配分開”,仍未實現。
一位不愿具名的電力行業人士對界面新聞稱,對于電力行業而言,打破自然壟斷環節,具體指輸電網還是配網,并沒有明確。
“實際上,配電網應該承擔更大的職能,不應由國家壟斷。”該人士認為,“那現在是不是意味著輸配要分開了?這是需要接下來關注的方向。”
對于競爭性環節要進一步市場化改革方面,該人士認為,也有待具體的方案出臺。例如,電網能不能涉及售電環節,它們已有的售電業務需不需要退出,都有待進一步明確。
對于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國家高層并不是第一次提及。
去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健全自然壟斷環節監管體制機制的實施意見》就指出,電力、油氣、鐵路等行業的網絡環節具有自然壟斷屬性,是中國國有經濟布局的重點領域。
該文件要求,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加強監管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對自然壟斷環節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規劃任務、履行國家安全責任、履行社會責任、經營范圍和經營行為等方面的監管,推動處于自然壟斷環節的企業聚焦主責主業,增加國有資本在網絡型基礎設施上投入,提升骨干網絡安全可靠性。
該會議指出,要對自然壟斷環節開展壟斷性業務和競爭性業務的范圍進行監管,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
今年年初,《關于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也提及,深入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強化對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企業的監管。
除了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本次《決定》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方面,要求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
在電價方面,按照最新政策規定,中國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目前,全國各省實行不同標準的居民電價,涉及“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等概念。
實行階梯或分時電價,有利于有效引導居民合理用電,促進電量節約,提高用電效率,且有利于理順電價機制,減少交叉補貼。
曾鳴表示,中國居民電價存在較為嚴重的交叉補貼,居民用電價格遠低于工商業電價。如何真實反映居民用電成本,這是今后需要認真研究并核算的問題。
“當然,考慮到民生問題,中國居民電價除了成本外,可能還會存在一定的交叉補貼。”曾鳴稱。
此外,《決定》要求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完善綠色稅制。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
健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機制。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健全碳市場交易制度、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制度,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